中共成都市委政法委员会
成 都 市 人 事 局
成 都 市 公 安 局
关于2008年上半年成都市考试录用人民警察
第三轮递补体检结果及复检安排的公告
按照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员会、四川省人事厅、四川省公安厅《关于二○○八年全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》(以下简称《公告》)、中共成都市委政法委员会、成都市人事局、成都市公安局《二○○八年考录人民警察公招简章》、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、四川省人事厅《关于2008年上半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补充公告》、成都市人事局《关于2008年成都市司法行政机关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、成都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补充公告》及成都市公安局《关于2008年上半年成都市公安机关考录人民警察的补充公告》的规定,现将第三轮递补体检结果进行公布(请点击附件链接查询)。
根据《公告》规定,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,可以申请复检。按此规定,第三轮递补体检不合格需要申请复检的考生,请于2009年3月13日上午8:30时至下午6:00时,凭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(成都市文武路136号市公安局3号楼6楼602室)递交书面复检申请。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考生视为认同体检结果。现对考生第三轮递补体检复检工作安排如下:成都市文武路136号市公安局3号楼6楼602室
一、体检复检时间:2009年3月16日上午8:30时。逾期未到者,视为自动放弃。
二、体检复检地点:成都市公安局安康医院(成都市马家花园路筒车巷19号)。
三、体检复检注意事项:
(一)复检只进行一次,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。
(二)复检肝功的考生,需要查饿血,不能吃早饭。
(三)复检将收取复检费(费用根据复检项目确定),请考生随身携带相应费用。
(四)参加复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《考生面试通知书》。
(五)复检地点无停车场,请考生提前做好安排。
(六)复检结果及后续工作安排,请考生于3月17日在成都市人事局(网址:http://www.cdrsj.gov.cn)、成都公安公众信息网(网址:http://www.gaj.chengdu.gov.cn)、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网(网址:http://www.cdpta.gov.cn)查看。
未尽事宜,请向成都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:028-61882675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(电话:028-86407323)咨询。
附件:2008年上半年成都市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第三轮递补体检结果(输入本人身份证号进行查询)
二○○九年三月十一日